李思洁骄傲地扬起锅铲:“那可不,我可是时代的末尾弄潮儿。”,她虽然人至中年,可心从来没有老过,网络上的什么热梗她都知道。
说说笑笑间,听见开门关门的声音,应该是祝尧回来了。
“妈,姜莱是不是到了?”
“是是是,可以洗手吃饭了。莱莱,你也出去,这里我来收尾就行,先去洗手啊。”李思洁推着姜莱出厨房。
还没走出厨房门,祝尧就凑过来:“我妈今天弄什么好吃的啊,闻着好香。”
祝尧的嘴从小就被李思洁给养刁了,外面的饭大多都不合祝尧的胃口,尤其是那一道麻辣鱼,一说起来,口水就自动分泌了。李思洁像是对厨艺有自己的独门秘方似的,比厨师做的还好吃。
“反正有你喜欢吃的。”姜莱薅开祝尧,“被挡着我洗手。”
祝尧从小就像个跟屁虫一样跟着姜莱,李思洁也看习惯了,他俩就像亲姐弟一样,天天在一起也不奇怪。
“来来来,最后一道菜。可以了,你们俩开动吧,但是先尝尝我这一道鲜椒兔,我从我同事那里学来的,你们尝尝正不正宗。”
姜莱和祝尧先后夹起一块兔肉,兔肉细嫩爽滑,搭配上鲜辣的青椒与红椒,色彩鲜艳,香气扑鼻。
“唔~”
在李思洁期待的眼神中,姜莱率先描述口感:“滑嫩多汁,完全没有腥味,辣度适中。”
祝尧接着说:“肉质紧实,吃完了还可以留着明早煮面吃。”
“总之,四个字。”
祝尧和姜莱对视一眼,纷纷比大拇指:“入口即化!”
两个小毛孩一来一去的,哄得李思洁心情大好,嘴巴笑得就没合拢过:“你们两个,好吃多吃点,尤其是姜莱,这个汤,我可是炖了两个小时的,你得多喝一点,补补身体。”
“诶,祝尧,你和莱莱抢什么?男子汉一点都不大气。”
祝尧和姜莱抢最后一块红烧肉,被李思洁用筷头一下打在他手背上。
“是是是,姜莱一来,你的眼睛里就没有你这个儿子了。”祝尧佯装生气,眼里的欣喜却怎么也藏不住。
他根本就没有想过和姜莱抢东西吃,只是从小到大的一个习惯,无论什么东西,剩最后一个了,祝尧总是喜欢和姜莱抢着吃,然后又屁颠屁颠地让给姜莱。
饭桌上,不可避免地会聊起学业和感情,尤其是有大人的饭桌上。
这不,李思洁问:“姜莱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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